- English - 日本語
 
 广告服务
 会员服务
 会员注册
 会员协议
    ·初级会员协议
    ·标准会员协议
    ·高级会员协议
 您在本站中的位置:中文首页/会员服务

《东北投资网沈阳站》标准会员协议书

  甲方:

  乙方:沈阳市信息发布中心(东北投资网)

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甲方注册成为乙方标准会员事宜,达成协议如下:

  一、甲方的权力与义务

  
1 、甲方可共享东北投资网沈阳站投资动态、投资政策、展会展览、招商项目(沈阳、长春、大连、哈尔滨、辽宁中部城市群及东北投资网高级会员单位)的工业项目、农业项目、服务业项目、城市建设项目及其它招商项目、数据库信息查询浏览;
  2 、甲方可在东北投资网沈阳站及总站发布投资动态、地区经济、产业经济、投资论坛、推荐企业、项目招标、会展资讯等信息;
  3 、甲方可在中国门户网—新浪网招商频道发布动态信息、项目信息等;
  4 、甲方应遵守国家互联网的相关法律法规,不在网上从事非法传销及发布反动言论等活动。一经发现,乙方有权将甲方网站停止运行,并接受国家安全、公安等有关部门处理。
  5 、甲方发布的招商引资项目必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、国家有关政策,才能对外发布和进行招商。在项目发布时,对招商引资方式、条件和投资商竞争规则一并进行公布。并保证招商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。 否则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。
  6 、甲方对所有招商引资项目,必须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反馈信息,并按项目的进度在相关的网站频道上进行调整,以保证所发布的项目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。
  7 、甲方要承认接受东北投资网沈阳站会员章程,遵守会员准则,按期交纳会员注册费用。违反会员章程,乙方有权终止甲方会员资格,停止相关会员服务。

  二、乙方的服务内容及承诺

  
1 、乙方作为甲方网站会员管理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,负责为甲方在东北投资网总站、东北投资网的城市分站(沈阳、长春、哈尔滨)推荐企业栏目中发布企业信息(展示一个月)。不定期在东北投资沈阳站及总站首页投资动态栏目、推荐企业栏目、推荐项目栏目中发布甲方寻求合作、技术咨询、企业信息、企业项目等。
  2 、负责为甲方在东北投资网沈阳站、中国沈阳大型门户网站等相关网站发布甲方的相关信息。并在新浪网招商频道为该会员企业做企业推广宣传。
  3 、负责将甲方所发布的招商项目,在中国门户网 - 新浪网招商频道发布。
  4 、乙方为甲方企业建立电子邮件服务,如 mail@northeast.gov.cn, 方便企业与国内、国际相关企业的通信联系。
  5 、在东北投资网及指定城市频道,为会员单位举办的项目推介等活动,制作专题进行宣传。
  6 、不定期组织会员单位,参加国内外项目交流及项目推介活动。 

  三、其他

  
协议中未尽事宜,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解决。
  合同自签暑之日起有效期一年。
  标准会员注册费用: 5000 元/年

  甲方:               乙方:沈阳市信息发布中心

     (盖章)              (盖章)

  甲方代表签字:           乙方代表签字:

  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         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
 
主办单位:沈阳市重点项目管理工作办公室
联系电话:86-24-22723117
联系电话:86-24-88156633
联系传真:86-24-22734066
联系传真:86-24-88152200
  
辽ICP备05012364号